行业资讯 | FDA给国内某公司的警告信
FDA现场检查中发现,国内某公司抗菌湿巾产品(四种不同包装规格)标签错误,FD&C Act第502(x)节,21 U.S.C. 352(x)。根据FD&C Act第301(a)节,21 U.S.C. 331(a),禁止此类产品进行洲际贸易。
检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了具体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未在放行前对每批药品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测,以确定是否符合药品最终规格,包括每种活性成分的特性和剂量。还未根据需要对每批药品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测试,以确保不存在有害微生物(21 CFR 211.165(a)和(b))。
企业回复中声明将把每批成品发送给第三方,在放行前测试活性成分的特性和剂量。并计划购买色谱分析仪。
FDA认为回复不够充分,因为没有承诺对市场上已有的产品采取任何纠正措施,包括关于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的信息,或提供用于附加测试的程序。企业必须确保每一批药品在放行前都符合所有的化学和微生物规范。要求企业提供以下内容,
· 做出批次处置决定之前,用于分析每批药品的所有化学和微生物试验方法和规范清单,以及相关书面程序。
· 对目前在美国销售的所有药品批次保留样品进行回顾性测试后得出的测试结果总结。包括活性成分的特性和剂量测试结果,以及所有其他适当的化学和微生物质量属性。如果已放行了任何不符合规格的批次,请指出将采取的纠正措施,例如客户通知和产品召回。
· 全面、独立地审查其的实验室工作、程序、方法、设备和分析人员能力。在此基础上,提供一个详细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CAPA)计划,以完全纠正实验室系统。计划还应包括将用于评估已实施的CAPA有效性的程序。
· 提供确保合同测试实验室代表企业执行的任何测试方法在使用前正确转移和验证的程序。
2、未能进行至少一次试验来验证药品各成分的身份。也未能在适当的时间间隔(21 CFR 211.84(d)(1)和(2))验证和确定零部件供应商试验分析的可靠性。
未能测试进货的活性药物成分(API)和用于生产药品的其他成分,以确定它们的特性、纯度、强度和其他适当的质量属性。相反,仅仅依赖组分供应商的分析报告,而没有通过适当的验证来确定供应商分析的可靠性。
企业回复中声称将从适当的公司购买API。还承诺要求API供应商提供包含详细测试数据的分析报告。此外,承诺对未来购买的包装和其他材料进行全面分析,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书面规范。
FDA认为回复不够充分,因为没有承诺在药品生产中使用每一批原料之前测试每一批原料(即,在任何情况下,为了确认特性以及COA尚未验证的任何属性)。此外,没有具体说明如何建立供应商分析的可靠性。也没有对市场上已有的产品采取任何行动。要求企业提供以下内容,
·化学和微生物质量控制规范,用于生产使用前确定每批来料性质
·说明如何测试每个组件批次是否符合所有适当的特性、强度、质量和纯度规范。如果打算接受供应商分析证书(COA)上的任何测试结果,而不是测试每个组件批次的纯度、强度和质量,请指定如何先通过以下方式确定供应商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一致性:初始验证(随后是定期重新验证)。此外,还应承诺对每批进厂成分至少进行一次特定的身份测试。
·对所有成分进行全面测试后得出的测试结果汇总,以评估每个成分制造商的COA的可靠性。包括你们描述本COA验证程序的标准操作程序。
·对材料体系进行全面、独立的审查,以确定每个供应商的所有容器、瓶盖和配料是否充分合格,是否指定了适当的过期或重新试验日期,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来料控制措施,以防使用不适当的控制措施。油漆工、封闭装置和部件。
3、未制定书面的生产和过程控制程序,以确保生产的药品具有其声称或代表拥有的身份、强度、质量和纯度(21 CFR 211.100(a))。缺乏持续的过程控制监控程序,以确保稳定的生产运营。未证明生产工艺能够持续生产具有相同性质和质量的药物。制造过程控制不足未验证用于生产非处方药产品的工艺。
没有为xx定义或标识关键流程参数。此外,没有监控过程控制的程序来确保稳定的生产操作和稳定的药品质量。
企业回复中声称将验证xx的制造过程
FDA认为回复不够充分,因为未能提供详细的流程性能鉴定协议和总体计划,以确保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维护经过验证的流程。此外,未对已经分发到美国市场的药物进行风险评估。要求回复时提供确保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处于控制状态的验证计划。包括为药品执行工艺性能鉴定的时间表。
xx系统控制不足,用于生产药品和清洁生产设备的xx来自未经验证的系统。缺乏保证xx系统能持续生产xx适合药品使用,符合xx的USP专论和适当的微生物标准。
企业回复中声称将实施更改以改进xx系统。
FDA认为回复不够充分,因为未能提供全面的设计审查和xx系统的验证计划。要求企业提供以下内容,
·对xx系统设计、控制和维护进行全面、独立的评估。
·补救xx系统设计、控制和维护的全面CAPA计划。
·xx系统验证报告。此外,总结对系统设计以及持续控制和维护程序所做的改进。
·适当的总数限制,以确保该系统生产xx能适合每种产品的预期用途。请注意,总数限制比操作更严格,警报限制通常适用于xx产品。
4、未能建立一个适当的质量控制部门,该部门有责任和权限批准或拒绝所有成分、药品容器、瓶盖、在制品、包装材料、标签和药品(21 CFR 211.22(a))。
缺乏充分质量部门。例如,您的质量部门未能为多重职责建立书面程序,例如CGMP培训、年度产品审查(APR)和稳定性计划。
回复说将改进实验室控制程序,并完成CGMP要求中的员工培训。
FDA认为回复不够充分,因为未能提供将要实施的程序,包括稳定性和APR。要求企业提供以下内容,
·新的和更新的描述QU角色和职责的程序,并证明这些程序已得到适当实施。
·制定和实施完整的药物稳定性计划,包括时间表。该计划还应包括对目前在美国市场上的药品稳定性的评估。
·综合评估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CAPA),以确保您的QU获得有效履行其职能所需的权限和资源。评估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企业使用的程序是否稳健和适当
·规定QU监督操作以评估适当实施的遵守情况;
·QU处置决定前,对每批产品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完整和最终的审查;以及
·监督和批准调查,履行所有其他质量职责,以确保所有产品的标识、强度、质量和纯度。
违标药
抗菌湿巾是FD&C 201(g)(1)(b节、21 U.S.C. 321(g)(1)(B)节定义的“药物”。
根据21 CFR 201.128节的规定,抗菌湿巾产品标签上的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用途:洗手,减少皮肤细菌。”
根据21 CFR 201.128节的规定,抗菌湿巾产品标签上的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用途:洗手,减少皮肤细菌。”
与所有非处方药一样,此类药物的标签必须符合FD&C 第502节的所有要求以及《联邦法规》(21 CFR)第21篇中的所有相关规定。抗菌湿巾标签错误,因为产品标签没有披露国内地址或国内电话号码,负责人是通过该地址或国内电话号码收到关于此类药物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
FDA于2019年4月12日将贵公司置于进口警报66-40。
【链接】
https://www.fda.gov/inspections-compliance-enforcement-and-criminal-investigations/warning-letters/xian-livingbond-nonwoven-products-corp-ltd-574591-06102019
科志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科志康是一家新药研发、注册、临床试验、药厂生产管理和第三方稽查服务的科技服务公司。公司致力成为制药企业以及新药研发企业的好伙伴,通过高效的项目管理,协助客户解决产品开发和生产的痛点,提供专家解决方案。公司已与30多家国内外制药企业建立合作,在项目早期的筛选、临床前研究到中后期注册申报、临床试验和第三方稽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